泰国抗疫医药用品进口增值税优惠措施延至明年3月底

发布日期:2021-05-22 15:15:29来源:泰国中华日报作者:
泰国税务厅表示,已经将新冠药品免征进口增值税时间延长至2022年3月1日。泰国税务厅官员解释称,延长免征新冠医疗用品和药品增值税,一方面是希望减轻疫情非常时期企业进口医疗用品、药物及物资成本,另一方面是希望鼓励企业积极投身到政府的新冠防疫工作中。

据泰国中华日报5月20日报道,泰国税务厅表示,已经将新冠药品免征进口增值税时间延长至2022年3月1日。泰国税务厅官员解释称,延长免征新冠医疗用品和药品增值税,一方面是希望减轻疫情非常时期企业进口医疗用品、药物及物资成本,另一方面是希望鼓励企业积极投身到政府的新冠防疫工作中。

据悉,免征增值税的新冠医疗用品包括呼吸机等设备、治疗新冠的药物及其他相关产品。如果是企业向政府制定的医院和组织捐赠抗疫医用品的,除了能够免征增值税外,还能够获得企业所得税减免。

所得税减免措施仅适用于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的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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