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巴市规定房东须负责纳税义务

发布日期:2022-05-14 07:05:32来源:驻南苏丹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作者:
朱巴市长5月11日发布命令,要求个人、机构和商业实体在变更不动产所有权时需要获得市政府的批准。该文件规定,所有改变不动产用途、住宅地块、依附其上的企业和土地所有权的个人、机构和商业实体都应在30天内到朱巴市政厅予以确认或批准。

南苏丹《视野电台》2022年5月12日消息 朱巴市长5月11日发布命令,要求个人、机构和商业实体在变更不动产所有权时需要获得市政府的批准。该文件规定,所有改变不动产用途、住宅地块、依附其上的企业和土地所有权的个人、机构和商业实体都应在30天内到朱巴市政厅予以确认或批准。

违反该规定的行动均应当处以罚款,该法令规定,个人、机构和企业没有获得批准或授权即改变土地用途的,将被罚款200万南苏丹镑。住宅用地上的附属企业没有获得批准或授权,罚款100万南苏丹镑。没有获得批准或授权即为变更土地所有权将被罚款50万南苏丹镑。

朱巴市长要求所有街区政府、地区当局和其他有关机构确保执行该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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