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茨瓦那投资

发布日期:2005-09-30 17:00:00来源:驻博茨瓦纳使馆经商处作者:

   博国民经济结构单一,钻石,铜镍矿和畜牧业,是博三大主要经济支柱。其他工业基础特别是制造业基础相当薄弱。博政府坚持奉行经济多样化和积极鼓励投资的政策,除继续发展矿业外,强调发展农业,制造业和旅游业,并为此指定了一整套鼓励投资的优惠政策和措施,适用于本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1) 优惠的税收政策:  为鼓励投资,博自95年起大幅度降低了公司所得税,其中制造业所得税从35%降至15%,其它行业降至25%。个人所得税征税基准由原来的12500普拉升至20000普拉。投资企业所需设备和配套件,从国外进口的,免征进口税。投资企业用于制造出口商品所需原材料,从国外进口的,免征进口税,在当地采购的,税务部门负责予以退税。同时对出口商品免征增值税。2) 宽松的外汇管制政策:  外籍居民和企业从投资企业所得的股利和利润在提交有关帐目及扣除15%的予扣税后,即可获准汇出境外。  允许外国投资者,法人团体以及在博注册的股份制公司以特定的货币(美圆,欧元和南非兰特)在博开设外汇帐户,无须博茨瓦纳国家银行事先予以批准。  外籍临时居民可在博开设银行帐户,其个人收入按有关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后,可100%地汇往境外银行。  持有工业或贸易许可证的企业,如需进口货物,可自由地获得支付进口货物所需外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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