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

发布日期:2015-07-13 05:56:23来源:驻牙买加经商参处作者:

【劳动力供求】牙买加劳动力充足,失业率较高。201410月,牙买加劳动力人口为131.07万,就业劳动力人口为112.45万。失业率14.2%,同比下降1个百分点。其中,男性劳动力71.7万人,64.59万人就业,失业率9.9%;女性劳动力59.37万人,47.586万人就业,失业率19.4%

【最低工资标准】牙买加实行最低工资制。1975年,牙买加公布全国最低工资法令,并成立最低工资咨询委员会每年检查最低工资标准。

201416日起,牙买加最低周工资(40小时)调整为5600牙元(约合48.7美元),安保人员最低周工资(40小时)调整为8198.80牙元(约合71.3美元)。安保人员补贴:每小时洗衣津贴37.3牙元(约合0.32美元),枪支津贴41牙元(约合0.36美元),警犬津贴27.58牙元(约合0.24美元);如果在执行公务时受伤或丧命,保险费用200万牙元(约合17391美元)。法定小额优惠包括:工伤补贴、国家保险计划、国家住房基金、保护制服、因病修养、休假、女职工18岁以上工作一年后的休假。 

【解雇】禁止因种族、出生地、政治见解、肤色和信仰、怀孕和产假、工会成员或活动等原因解雇员工。

【工作时间】牙买加一般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如果周日或公共假期加班要支付正常时间1.52倍的工资。

【雇主缴纳】雇主要为雇员支付一定的保险和税费,包括工资的2.5%参与国家保险计划,3%教育税,3%住房基金,3%培训费。

【外国人在牙买加工作的规定】牙买加法律保证本国人优先雇佣。非牙买加籍人工作必须获得牙买加劳工部颁发的工作许可;英联邦国家公民可在抵达牙买加后申请工作许可,非英联邦国家公民必须在抵达牙买加前获得工作许可。除了法律规定免签外,外国人抵达牙买加必须持有有效签证和返程机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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