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永洞察】《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卡塔尔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议定书生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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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内容主要包括: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卡塔尔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27号)
内容提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卡塔尔国政府于2021年3月11日缔结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卡塔尔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议定书》(以下简称 “《议定书》”)。
根据《议定书》,虽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卡塔尔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第二条(即税种范围)的规定,缔约国一方企业以飞机经营国际运输业务从缔约国另一方取得的收入,应在缔约国另一方免征增值税或类似税收。
国家税务总局于2021年9月1日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27号(以下简称“27号公告”),宣布《议定书》生效所必需的各自国内法律程序已完成,自2021年8月24日起生效。《议定书》适用于2021年4月1日及以后取得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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