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永洞察】IASB及相关国际监管机构强调疫情期间预期信用损失的要求

发布日期:2020-04-14 13:50:23来源:安永作者:
安永于2020年3月20日发布了刊物《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应用——有关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会计考虑事项》。之后,欧洲银行业管理局、欧洲央行、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以及英国审慎监管局等众多审慎和证券监管机构也针对疫情的监管和会计影响发布了指南。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疫情”)造成的影响正迅速发展。安永于2020年3月20日发布了刊物《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应用——有关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会计考虑事项》。之后,欧洲银行业管理局、欧洲央行、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以及英国审慎监管局等众多审慎和证券监管机构(统称“国际监管机构”)也针对疫情的监管和会计影响发布了指南。 

2020年3月27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简称“理事会”)发布了一份教育材料,借此支持会计准则的一致采用。理事会指出,其已与上述国际监管机构展开密切合作,鼓励企业考虑采用该指南。因此,除理事会提出的观点之外,本刊物还考虑了上述国际监管机构发布的指南。 

理事会强调,《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并没有为确定信用风险何时显著增加设定明确标准或机械方法,也没有为企业设定用以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前瞻性情景的确切依据。因此企业在疫情期间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需要充分关注以下几点: 

• 使用合理且可支持的信息 

• 延期付款和违约 

• 考虑前瞻性信息 

• 政府担保的影响 

• 透明度和披露 

具体信息请访问如下链接,安永后续将进行深度解读,敬请关注!

https://www.ey.com/Publication/vwLUAssets/ey-ifrs-developments-163-march-2020-cn/$File/ey-ifrs-developments-163-march-2020-cn.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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