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带动房地产增值 或将征“幸运税”
财政部经济办事处经济金融顾问蓬猜19日表示,该办事处开会研究修订对国家发展基础设施带来沿线土地房产升值利益税法规,即民间俗称的“幸运税”,拟于今年3月提交给财政部长阿披萨研究,通过后尽快提交内阁审议。
蓬猜表示,目前国外已经开征此项税收,如欧洲、美国,但泰国对此还未明确定义,但肯定的是幸运税只针对今后发展的基础设施沿途的土地房产物业征收,不会回溯向已发展基础设施沿途的物业征收,除非这些物业进行交易和获益时,会对额外收益进行征税。
对征收幸运税的国家发展基础设施类型的划定,包括建设发展中的高铁、复线铁路和城市轨道运输系统,拟开征幸运税的范围规定为基础设施车站周边2.5公里距离,若是码头设施,则覆盖码头周边5公里范围,高速公路设施规定为入口和出口匝道周边2.5公里范围,机场设施为机场周边缓冲区外围的5公里范围。
初步考虑幸运税的征税率最高为不超过基础税率的5%,针对土地工房屋额外增值的收益部分征收,以及要考虑基础设施动工建设至竣工投入使用的日期,相关的税率会深入研究,以确定合适的税率,然后上报内阁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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